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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。语出《周易•鼎》:“九二……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”“仇”为匹,匹配;“即”为就。此句犹说:我的配对生病,不能到我这里来。九二与六五为正应,故说“仇”,六五逆乘九四阳刚而不安,故有疾不能至。但既为正应,终必能合。故《象》说:“我仇有疾,终无尤(忧)也。”王弼说:“我仇,谓五也。困于乘刚之疾,不能就我,则我不溢,得全其吉也。”(《周易注》卷五)
一说,“我仇”指初六(程颐《伊川易传》卷一)
或说“仇”为仇恶,亦指初六。(朱熹《周易本义•下经二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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